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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员工工伤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本市工伤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年金方案是否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年金费用由谁缴纳?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是哪年开始施行的?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哪些收入项目不列入***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在**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中班、夜班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2)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3)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是指:①医疗卫生费;②丧葬抚恤救济费;③生活困难补助;④文体宣传费;⑤计划生育补贴;⑥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 (4)根据**和本市规定不计入***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是指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6)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职工婚丧假是如何规定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行政部门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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